您现在的位置: 彭州法院网 >> 彭州法院网 >> 工作动态 >> 工作简报 >> 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
法院从四个方面部署灾后审判工作   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
法院从四个方面部署灾后审判工作
作者:盛莉    文章来源:研究室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6-4
  

    地震改变了社会关系,也改变了人们的生存方式,由于我国救助体系并不完善,一些天灾造成的损失要由当事人来承担,也给司法带来了难堪。由于一些新问题法律并未涉猎,给审判工作带来困惑,彭州法院在积极开展灾后自救的同时,从四个方面部署灾后的审判工作。

    ——强化立案工作,及时反馈社情民意。立案时,要充分预测案件最终走向,最终要达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。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采取不同的方式。一是涉及民生的案件,坚持快立案。对震后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、恢复生产生活的案件要快立、快审、快结,如有关灾区群众的赡养、抚养、扶养等案件,做到快立案。二是涉及新问题,坚持缓立案。灾后重建工作需要较长时间,政府有关救助、扶持等政策尚未明晰,对震后出现的新问题也存在法律空白,为避免法律与政策间的冲突,对一些赔偿型案件要缓立案,实行备案制。三是涉及管理职能,坚持不立案。即对灾后涉及政府公共管理问题、政府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引发的行政诉讼,立案时更应慎重。此外,对当事人实行缓交诉讼费,降低诉讼门槛放宽对灾民提起诉讼的立案审查,实现司法利民。

    ——落实刑事政策,涉灾刑事案件宽严有度。结合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刑事犯罪的主要特点和特殊情况,出台《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》的规定。一是对下列五种犯罪从重打击:从重惩处盗窃、抢劫灾民财产,或盗窃、抢劫救灾物资案;从严惩治以募捐救灾名义发布捐款信息进行的诈骗,妨害抗震救灾的妨害执行公务行为,散布虚假信息引起人们恐慌的犯罪行为;从重惩治趁灾民急需救助,对女灾民进行强奸的犯罪行为;在量刑上线幅度内惩治破坏电力、运输、通讯设备,危害抗震救灾和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;从重打击在抗震救灾、恢复重建过程中发生的贪污、挪用救灾、募捐款物犯罪行为。二是正确区分几种情况:灾民为生存实施的违法行为,与灾民趁灾实施的犯罪行为界限;灾民哄抢物资与一般群众哄抢物资的性质,对灾民因生活所需哄抢物资,原则上不以犯罪论处,对一般群众哄抢物资,主要打击首要分子;在5.12之前犯罪,现属灾民的刑事案件,认罪态度好的,具备适用非监禁刑的,尽量多适用非监禁刑,以利于犯罪分子重建家园。

    ——司法为民新举措,为灾民诉讼提供便捷。针对灾害后,灾民远离家乡,在安置点生活,为方便当事人诉讼,人民法庭开展巡回立案、巡回审理的便民措施,积极开展司法为民服务;对当事人实行缓交诉讼费,降低诉讼门槛放宽对灾民提起诉讼的立案审查,实现司法利民;加大调解力度,对可能影响灾后重建工作、群体性工作及重大案件,尽可能通过调解或和解方式结案,实现司法安民;在送达上,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,明确告知领取裁判文书的时间与地点,统一向当事人送达《领取裁判文书通知书》;全面掌握地震后上访人的上访动态和现阶段上访人员的诉求,做好灾后的事件访和问题访工作,使国家的救济政策落到实处。

    ——强化涉灾案件执行,最大限度实现灾民权益。对未结案件进行清理,对申请人、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一步进行确认,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重新进行申报,对涉及执行案件主体变更的案件主动介入,提前准备;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,而申请人又确属于执行救助范围的案件,在核实清楚的基础上,充分发挥执行救助金的作用;在保障当事人的生存权基础上,同情和站在弱者一边,尽力帮助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共渡过难关,同时积极寻求救助渠道解决,以缓和社会矛盾冲突。
文章录入:MeiK    责任编辑:MeiK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 人民陪审员游学良积极投身抗震救灾

  • 下一篇文章: 没有了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      最新热点       最新推荐       相关文章
  • 城市化进程中未成年人犯罪原

  • 龙门山法庭协助乡镇安置灾民

  • 彭州法院从轻判处被告人系“

  • 彭州法官献爱心捐款救济残疾

  • 既是原告又是被告的当事人相

  • 彭州法院兑付60余名民工工资

  • 彭州法院分析商事案件减少的

  • 彭州法院受理一起申请撤销婚

  • 法院加强非诉执行

  • 彭州法院协调处理一起行政案

  •  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