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注重质量兼顾效率 倡导调研鼓励创新
彭州法院实行“三位一体”内部管理模式,通过一个《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》,把分散的审判、行政、人事三大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,形成全方位的管理机制。通过岗位目标管理,法院的工作层次不断提升,连续四年在市中院对基层法院的考评中名列前茅。为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,使法院的管理向司法化和规范化迈进,结合市中院的考评办法,彭州法院对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。
——注重审判质量,兼顾审判效率。引进市中院的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,根据系统数据,综合反映各部门在审判质量与效率方面的工作情况。除对审判质量提出较高要求外,提高审判效率的考核办度,通过分析各项指标的设置和去年实际的运行效果,根据市中院去年考核我院时的质量与效率得分,由院目标领导小组制定各部门今年应该完成的基本得分,避免我院考核与市中院、彭州市考核的脱节。
——减少软件指标,增加硬性指标。为使考评更具全面性和合理性,减少以前考核中的软件指标,增加了以数据为依据的硬性指标。以审判质量指标、审判效率指标、评估体系中效率指标自动生成的数据,作为评定各部门审判工作的依据,加大计分分值。而对庭审规范化水平、裁判文书质量等由院质量评查领导小组进行检查的工作,因有较大弹性,降低其在考评中所占的比例。如对庭审规范化水平的考核,由评查领导小组对法官的庭审和已结案件的庭审笔录,按照庭审规范化水平评分办法,主要对庭审程序、审理方向、焦点归纳、高效有序等方面进行百分制打分,尔后按5%折抵。
——设定基本任务,强力推进调研。出台《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》,以激励、倡导为主,辅以必要的奖惩措施的原则,将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全面纳入目标管理,强力推进调研信息工作。一是设定基本任务和基础分值。规定每位助审员以上审判人员,每年必须完成一篇调研文章,对未完成和未按时完成下达的指定调研课题的,扣减相应目标分。二是明确计分等级和计分原则。按文章采用的不同级别,进行计分。三是合理利用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。根据每个部门人员的数量、素质的高低以及信息的来源,制定了各部门需要完成的任务数。四是倡导调研工作和审判实践相融合。鼓励一线的审判人员,将案件办成精品案件,发挥案件的案例指导作用。
——鼓励创先争优,实现工作创新。根据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思路,确定各部门的争先创优基本分。要求各部门在年初就制定改革创新的目标,并根据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,该项工作被上级机关推广或在成都市级以上的会议进行经验交验的,视为完成了改革创新工作;对未完成的任务的,进行扣分。对该项工作在全市基层法院考评中分别不同情况进行计分:进入全市前三名,得15分;进入先进行列,得12分;进入前十名,得10分;进入前十五名,得5分;第十五名之后不得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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