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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两天前为申请执行 怒气冲冲 两天后经诉前调解 心悦诚服 | |||||
| 作者:李晶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9-6 | |||||
| 9月2日,家住都江堰的林远清带着几许不信任彭州法院的眼神,怒气冲冲的来到立案庭要求立一起执行案;两天后,当事人林远清拿着案款心悦诚服。 经了解,原来申请人林远清与被申请人因医疗事故纠纷,2008年7月22日,经彭州法院判决被执行人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给付申请人“医疗事故赔偿款”6万元,现已逾期,申请人多次催收无果。9月2日,打算申请执行彭州市思文医院医疗事故赔偿案,并声称若执行不力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。为了尽可能息诉,诉前调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事由建议先行调解,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,于9月4日组织双方调解。而被申请人逾期未履行给付义务是因为5.12特大地震房屋严重毁损、经济损失十分严重导致暂时无力履行。针对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,调解人员以和谐社会建设为出发点,劝告双方互相体谅,尤其是经过了大地震,每一个人都更应该和谐相处,珍惜美好生活。经过努力调解,被执行人当天就支付赔偿款5000元,并对余款达成协议,申请人满意而归。 | |||||
| 文章录入:MeiK 责任编辑:MeiK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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