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 彭州法院网 >> 彭州法院网 >> 工作动态 >> 信息快报 >> 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
诉前调解纠纷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诉前调解纠纷
作者:李晶  赵…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10-14

    10月14日,彭州法院诉前调解室成功调处了一起代管存单纠纷案,原告王永秀与三被告达成和解协议。

    原告王永秀,现年72岁,与三被告系母子关系。由于原告年老体弱,有时神志不清,便将1万余元现金交由女儿刘英代管。但原告的行为引起了其他子女的不满,引发了纠纷。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后,诉前调解室的工作人员征得双方申请人的同意,并邀请了原、被告所在村的村支部书记一道对案件进行调解。调解人员从法律的角度和亲情的角度,耐心地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,最后,双方就王永秀现金代管问题达成了协议。

    协议达成后,双方满意而归。

文章录入:MeiK    责任编辑:MeiK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 没有了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      最新热点       最新推荐       相关文章
  • 彭州法院分析离婚后涉财诉讼

  • 受灾被告人向法官三鞠躬

  • 法院从四个方面部署灾后审判

  • 城市化进程中未成年人犯罪原

  • 龙门山法庭协助乡镇安置灾民

  • 彭州法院从轻判处被告人系“

  • 彭州法官献爱心捐款救济残疾

  • 既是原告又是被告的当事人相

  • 彭州法院兑付60余名民工工资

  • 彭州法院分析商事案件减少的

  •  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