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打官司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。首先,诉讼是由国家提供的多种纠纷解决方式之一,国家必须为此投入相当的各种资源,比如机构、人员、法庭、经费、时间等等。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相比,诉讼程序更为严谨、规范,其成本投入也更高。其次,合理的诉讼费用,可以使当事人客观地评估其纠纷的复杂程度、胜诉机率以及诉讼的成本投入与其预期利益之间的比例等等,促使当事人采取理智而务实的行为,使部分纠纷通过和解、调解、仲裁等其他方式加以消化,避免过多的纠纷涌入诉讼。最后,合理的诉讼费用,还有助于当事人积极和慎重地行使诉讼权利,承担诉讼义务,防止滥用诉讼权利,减少诉讼投机或诉讼突袭的可能性。
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、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。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,起诉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交纳一定的费用,这就是案件受理费。案件受理费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。
财产案件受理费
所谓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争议而引起的官司,如合同、借款纠纷。对于财产案件,诉讼费用是按照所争议的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交纳。因此,您所请求的财产金额越大,您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也就越高。所以,同样是合同纠纷,但由于争议的财产数额高低不一,应交纳的诉讼费用也不一样,有的仅几百元,有的高达几十万元。诉讼费用的交纳,法律有明确的、严格的规定。在此,为您提供一种速算公式:
| 财产数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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速算公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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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 千元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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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元/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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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千元—5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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×0.04+1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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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5万元—1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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×0.03+51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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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0万元—2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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×0.02+151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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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万元—5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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×0.015+251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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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50万元—10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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×0.01+501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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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00万元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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×0.005+10010元
| 例如:您要打的官司是李四向您借了25万元,您起诉要求他还钱,您需要交纳的诉讼费是:250000×0.015+2510=5260元。
非财产案件受理费
除了财产案件外,还有很多案件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,如收养、侵犯名誉权、姓名权等案件,这类案件的受理费,是按照一定幅度,按件交纳的,具体收费办法如下:
(1)离婚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,涉及财产分割的,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,不另收费,超过1万元的,超过部分按1%交纳诉讼费;
(2)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;
(3)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,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;
(4)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;专利行政案件及商标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1000元;
(5)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;
(6)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
申请费
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,按规定应当交纳的费用。主要包括两类:申请执行费和财产保全费。
执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,每件交纳50元;超过1万元至50万元部分,按0.5%交纳;超过50万元的部分,按0.1%交纳。
申请财产保全,交纳费用速算方法如下:
1千元以下 30元/件
1千—10万元 ×0.01+20元
10万元以上 ×0.005+520元
另外,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,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。主要包括:(1)勘验费、鉴定费、公告费、翻译费;(2)证人、鉴定人、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;(3)人民法院在审理、执行案件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。
诉讼费用的交纳
如果您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,您在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通知次日起7日内,必须交纳诉讼费。需要提醒您的是,这笔钱您仅是预交,到底由谁承担,等官司打完后,法院自然会作出裁决。如果您执意不按照法律规定如期交纳诉讼费,法院将按撤诉处理,您的案件将不能够得到审理。同理,上诉案件的受理费,由上诉人预交,双方均上诉的,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。申请费则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。其他诉讼费用,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、实际需要支出的费用来决定预交的金额。
诉讼费用的缓交、减交和免交
为了充分保障公民获得法律的救济,我国法律特别规定了诉讼费用的缓交、减交和免交,最高法院也制定了关于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实施法律救助的规定。所谓缓交,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,暂时无力交纳诉讼费用,向人民法院申请延缓交纳诉讼费的时间,待有能力时再交纳。所谓减交,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,无力交纳全部诉讼费用,经申请后,人民法院准予适当减少应交纳的诉讼费用。所谓免交,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,无力交纳诉讼费用,经申请后,人民法院准予不交纳诉讼费用。对于诉讼费用的缓交、减交和免交,当事人应提交书面申请书,并写明理由。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请,由书记员记入笔录,当事人签名或盖章。
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
与免交诉讼费不同,有些案件无需当事人的申请,法律规定不交纳诉讼费用。该类案件有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(如选民资格案件、宣告公民失踪、死亡等案件);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和提审的案件等。
另外,追索赡养费、抚养费、扶育费、抚恤金和劳动报酬的案件,原告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;案件审结时,由败诉方负担。
诉讼费用最终由谁承担
前面所讲的诉讼费用的交纳,仅是预交,该费用到底由谁承担,要等案件审理结束后,才能确定。一般来讲,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。以下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:(1)当事人部分胜诉的、部分败诉的,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。(2)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,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。(3)撤诉案件,由原告负担,但减半收取;驳回起诉的案件,由原告负担。(4)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。
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:(1)经上诉,维持原判的案件,由上诉人负担,双方上诉的,由双方分担;(2)上诉后撤诉的案件,由上诉人负担;(3)二审改判的案件,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后,还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;(4)经调解达成协议的,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两审诉讼费用。(5)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,如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的,依法进行改判,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。
★ 提醒您注意的是:
1、向我院交纳诉讼费用的指定银行是:中国农业银行
2、如果您预交的诉讼费用超过了您应负担的金额,那您就应该在案件审结后,到法院办理退费手续,如果预交的是一审诉讼费,就到一审法院办理退费手续。如果预交的是二审诉讼费,就到二审法院办理退费手续。
3、当事人不得单独就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的决定提出上诉。
就诉讼费用的有关问题,如果你还想了解更详尽的规定,请参阅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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