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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州市人民法院关于争创“全国一流法院工作”的实施意见 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
彭州市人民法院关于争创“全国一流法院工作”的实施意见
作者:代正伟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4-12-18

   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争创“全国一流法院工作”的活动,根据成都市政法委《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中开展“创建一流”活动的安排意见》,市法院党组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争创“全国一流法院工作”的活动,力争使法院工作进入全国一流,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: 一、指导思想

    1.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“工业富市、城建活市、旅游兴市”发展战略,努力实践“公正与效率”主题,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,扎实做好审判工作、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三件大事,为实现我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“推进彭州发展新跨越、全面建设宽裕型小康市”的总体要求,提供优质司法服务。 二、创建目标

    2.从2004年起,用三年左右的时间,通过深入开展争创“全国一流法院工作”的活动,努力建设一流领导班子、打造一流法官队伍、争创一流审判业绩,全面提升彭州法院各项工作,使法院的整体工作或单项工作跨入全国法院前列: ——公正效率充分体现。我院审判质量和效率主要指标进入全市法院先进行列,全面实现审判工作在高起点上的良性运行。

    ——服务职能更加突出。办案的法律效果、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高度统一,法院和法官在维护稳定、加快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、实现“工业富市、城建活市、旅游兴市”发展战略中的地位更加重要,效果更加显著。 ——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观。上级认可度、同行信服度、专家认同度、公众信任度明显提升,廉洁自律的长效机制比较完善,法院整体面貌和法官精神状态焕然一新,成为我市城市文明的象征。

    ——职业化建设成效明显。与法治理念相适应的职业共同思维方式基本形成,广博的司法经验和精湛的司法技能进一步体现,与法律职业相匹配的知识背景更为理想,审判长选任和法官考核评价机制更加完善。

    ——改革和特色工作更具影响。在文书改革取得成果基础上,全面推动其他改革,力争使改革工作再上一个台阶;有1项以上特色工作荣获全国法院先进。

    ——建立司法化的管理模式。着力构建符合司法规律“三位一体”管理模式,形成系统的人事管理、审判管理和行政管理制度体系,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更具活力和科学性。

    ——信息化和物质建设实现新跨越。办公现代化、信息化水平达到全国法院一流,建成法院局域网、彭州法院互联网并实现良性运行;完成规范化、规模化的“龙门山人民法庭”建设,完成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的立项、选址工作。

    三、创建措施

    (一)以更新理念为先导引领法院“三件大事”

    3.进一步树立审判工作为国家大局和我市中心工作服务的意识,强化大局观念和司法为民思想,倡导公正、中立、平等、和谐的现代司法理念,以先进的理念创造一流的工作。

    4.深入分析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,有针对性地提出新的工作思路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

    (二)以实现“工业富市、城建活市、旅游兴市”发展战略,强化审判职能

    5.围绕“工业富市”审理好企业破产改制案件;围绕“城建活市”审理好房屋撤迁安置案件;围绕“旅游兴市”整治旅游环境。

    6.围绕党委、政府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每年提出1件以上建议,力争被市委、市政府转发、批准或被有关部门采纳且取得显著效果;每年着力推出一批效果明显的典型案例或特色工作经验,力争得到市委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转发;力争每年提出5条以上司法建议被采纳并取得积极效果。

    7.深化对新形势下注重办案效果的认识,着力培育法官追求法律效果、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裁判理念,努力追求三个效果的高度统一,实现司法效益的最大化。

    (三)以构建审判管理体系为手段大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

    8.建立审判质量管理体系。在2004年8月底以前完成《案件归档质量检查办法》的修订工作,强化个案质量管理,实现对审判工作的公正和科学考核,确保每年有99%以上的案件质量符合要求,不断推进审判质量的提高。

    9.采取强有力措施继续提高庭审和裁判文书水平。2004年9月底以前制定实施《刑事普通程序庭审规范》、《刑事简易程序庭审规范》、《民事普通程序庭审规范》和《民事简易程序庭审规范》,规范庭审程序,提高庭审质量。每年至少对每个审判长开庭审理的一起案件进行庭审录像,进行考核并以百分制计分;实行裁判文书公示制度,所有审结案件的调解书、判决书以及执结案件的裁定书均在法院局域网上公示,每年按一定比例对每个法官制作的裁判书抽查并按百分制计分。

    10.倡导精品案件。2004年12月底以前制定实施《精品案件申报评审办法》,倡导和鼓励法官把典型、疑难案件办成具有示范性和典型性的精品案件,把精品案件作为裁判文书中的范文,力争有1个以上案例被最高法院和省法院承认并公布。

    11.提高审判效率。民一庭、民三庭和各法庭对符合条件的特别简单的民事案件,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对简易程序进一步简化,以更灵活、方便的方式进行诉讼;扩大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,到2006年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达到80%以上;实行裁判文书繁简分流,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,统一使用简单案件裁判文书格式电子模板制作裁判文书。

    12.加强审判流程管理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,以审限监督为重点,实行预警监督,案件每个阶段都有明确时限提示;对离审限还有十天的案件发出预警提示;对临近审限的案件,立案庭设专人发督办函进行督办;对应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的,实行节点“冻结”;对超审限案件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。通过上述措施,杜绝违法超审限现象,实现审判工作的高效快捷。

    (四)以司法民主化为着眼点明显提升司法公信力

    13.完善便民设施。2004年12月底以前在审判法庭设置导诉人员;向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;设置法官不按时开庭举报电话。

    14.加强诉讼调解工作,强化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和监督,提高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率,力争在2005年年底以前市法院达到60%。

    15.进一步推进司法救助,扩大救助范围。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照规定实行缓、减、免诉讼费用,充分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;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,对无力聘请辩护人的刑事被告人,为其指定辩护人。

    16.建立法官判后释疑制度。在增强裁判书说理论证的前提下,为使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和接受裁判,减少无端缠诉和上访,同时也为了增强承办法官的责任感,于2004年12月底以前建立法官判后释疑制度。对判决生效的案件,如果当事人不服并到法院申诉上访的,承办法官在6个月之内有责任接待当事人并向其详细阐明裁判理由和依据,耐心细致地做好服判息诉工作。

    17.完善信访接待制度,畅通信访渠道。实行重大来信来访摘报制度,及时反映民情民意;推行信访首问责任制;在坚持院长接待制度的同时,建立执行工作接待制度,搭建社会公众与法院沟通、对话的平台,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,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化。

    (五)分类管理,全方位加强队伍建设

    18.以创建“四好班子”为重点和加强班子建设。大力加强班子的思想、作风建设,把法院班子建设成为求真务实、开拓创新、廉洁自律、深受信任,能带领广大干警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的坚强领导核心。2006年法院领导班子争取成为“四好班子”,班子成员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,并有有二名以上硕士。

    19.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主线抓好队伍建设。进一步强化法官的大局意识、廉洁意识和司法为民思想;继续提高法官的学历层次,力争到2007年市法院审判一线法官全部达到本科学历,具有硕士学位的达到5人。

    20.实行中层干部和审判长动态管理。根据我院《审判长(执行长)考核办法》,在每年考核评价的基础上,以每两年为一个调整周期,激活用人机制,增强中层管理队伍和审判骨干队伍的活力。

    21.建立和完善法院各类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。在《审判长(执行长)考核办法》的基础上,在2004年底出台《书记员考核评价办法》、《综合部门人员考核评价办法》和《司法警察考核评价办法》,初步实现对各类人员的职业化管理。

    22.实施司法人才战略,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。结合考核评价工作,2004年底以前建立法官业绩档案;制定短期、中期和长期法官培训计划,注重法官职业技能的培养,提高培训实效,促成法官培训向职业化、技能化、终身化方向转变。

    23.以创新法官文化载体建设为重点,广泛开展法院文化创作活动、读书征文活动、体育竞赛活动、学术论坛活动,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,在法官中形成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精神面貌。

    (六)以教育、制度、监督为核心构建廉洁自律的长效机制

    24.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政治教育、反腐倡廉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,强化职业意识,进一步提高干警素质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思想教育方法,增强教育的实效。

    25.加强与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联系,结合每年的工作重点和人大常委会关注的热点,每年安排一次专题报告;从2004年起,聘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等作为法官庭审规范化评议员,执行工作监督员,每年组织旁听庭审活动和参与重大案件的执行。

    26.建立干警廉政建设考核档案,并作为评先、选优、晋职、晋级的重要依据;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,在试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基础上,加大查处力度,进一步强化法官自律机制。

   (七)以促进各项工作全面、协调发展为目的继续深化改革

    27.深化机构、职能改革。力争在2004年底以前实现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的彻底分离;完成制法警的聘任工作,组建正规化的法警队伍。

    28.改革和完善法院决策机制,探索推行法官会议制度。不断丰富我院“三位一体”管理模式,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司法化、现代化的法院管理新模式;转变院长、庭长职能,全面推行院长、庭长办案制度,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和指导模式;完善法院目标考评办法,推进法院工作协调发展。

    29.进一步转移审委会工作重点。减少审委会讨论个案的数量,充分发挥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,指导适用法律,分析和预测审判工作等宏观指导和统一执法的作用,推进司法水平的提高。

    30.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。2004年底以前出台《陪审员邀请和管理办法》并具体实施,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妇联领导和教师等作为陪审员参与审理民事、刑事案件,有效推进人民陪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。

    31.着力推进证人出庭制度。在推行警察出庭作证的基础上,进行其他证人出庭作证的实证性试验,并以此推进此项制度的实施。

    32.改革司法行政管理体制,本着后勤管理社会化、资源配置效益化和用工市场化原则,加强行政管理的规范化、标准化建设。

    (八)以服务决策、管理和审判为宗旨强化调研职能

    33.坚持“三个融合”的思路,完善重大决策的事前调研制度。法院班子每个成员每年至少要选定一个课题,集中一段时间,扎扎实实地摸清法院工作中的一个问题,完成一个成果,转化成一项决策,发挥好指导作用。

    34.真正把调研作为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,大力提倡以调研理念设计审判,积极开发审判资源,重点开展以司法实务和案例为对象的实证研究,每年调研成果名列全市法院前列。

    (九)以培育和推广特色优势工作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

    35.紧扣争创重点,挖掘工作亮点,把培育特色优势、辐射品牌效应作为深化工作、提升形象的重要手段,在2006年年底以前培育出一项特色工作并在省内外具备一定影响力。

     36、继续做精、做强企业破产、未成年人审判工作,做大、做优行政审判、审判监督、诉讼调解等工作。广泛开展宣传,突出深度专题报道,将法院的先进典型、特色工作以及示范性案例系统地推向全社会,提高公众认同度。 (十)以办公现代化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软硬件基础建设

    37.力争在2006年年底以前完成人民法庭重建和调整工作,2007年年底前完成审判法庭综合楼的选址和立项工作。

    38.2004年年年底以前建立彭州法院网站,同时建立完善的配套运作制度,并与中国法院网相链接,充分实现法院工作的社会透明度,提升彭州法院的知名度。

    39.在完成各法院局域网和彭州法院互联网“二网”建设的基础上,充分发挥计算机在法院管理中的重要作用,实现审务和办公自动化以及法院内部信息的整合与共享;实现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历史纪录和即时信息的汇集、交流、共享、增值;制定实施案件流程管理终端信息采集、整理、公布和反馈的工作制度,提供高质量的法律信息和辅助决策信息服务,增强法院工作的社会透明度。

    四、组织保障

    40.抓全员发动,确保思想认识到位。在今年适当时候集中时间和精力,广泛开展一次争创“全国一流法院工作”的大讨论,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,通过争创活动扎实解决突出问题,全面提升各项工作,是争创活动的根本目的所在。通过讨论找出差距,明确优势,统一思想,坚定信心,为创建活动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。

    41.抓组织领导,确保工作职责到位。成立院长负总责的争创工作领导小组,真正把广大干警发动起来,保障争创活动取得实效。 42.抓广泛宣传,确保争创环境到位。主动将创建一流活动的实施意见向当地党委、人大汇报和向政府部门通报,对活动过程中的进展、问题和实际困难要及时和主动汇报,主动争取领导、监督和支持。加大宣传力度,大力推介先进典型,自觉接受舆论监督,为争创活动营造良好环境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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