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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3日9时30分,彭州法院刑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刘贵勇故意伤害一案,判决被告人刘贵勇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 被告刘贵勇当庭泪流满面,三次向合议庭的法官鞠躬,并表示一定认真服刑,早日回家。这缘于法官专门休庭,找到了他受灾的亲人,而流露出的感激之情。
彭州市磁峰镇是重灾乡镇,被告人刘贵勇系该镇普照寺村村民。2004年3月18日21时许,被告人刘贵勇与受害人赵XX在该镇莲水村拱水桥旁发生口角后互殴,被告人刘贵勇女友谢X见状即赶到附近郑XX经营的茶社,将此情告知他人,尔后,被告人刘贵勇伙同他人将被害人赵XX致伤,伤情属重伤,被告人刘贵勇等人逃离现场。
庭审中,合议庭观察到被告人刘贵勇虽对起诉事实不持异议,但其言述事实总有些情绪及无奈,经审判长多次提示,被告人刘贵勇才说出隐情:5.12大地震后,其在看守所里多次去信均无回音,不知现在母亲、妻子和孩子状况如何,如果她们出事了……。合议庭考虑到灾难期间不能忽视被告人精神安抚,这是刑事歉意性的另一表现。庚即,审判长苏立军宣告休庭五分钟,审判员祝增巧按被告人提供的电话号码拨打过去,瞬间电话里传出,您播打的电话无法接通的提示语。此时,被告人脸色泛青,有一丝不祥预感迅速写在脸上,合议庭成员即予以劝导。几分钟后,当审判员祝增巧在次重拨该号时,电话里出现让人高兴的回铃声音,喂、喂,您是……,电话转递给被告人刘贵勇,刘迫不及待的向其姐询问每个人情况,当得知均都安康时,被告人刘贵勇20多天的担忧瞬间消失,脸上流露出欣慰的笑容。复庭后,表示一定认真悔罪,及早出狱与家人团聚,并向法官们深深的三鞠躬。
(祝增巧 苏立军) |